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#50

SS50.前一章已说

(五)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

SS50.前一章已说明,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、神圣和能力之中;由于主就是圣言,事实上,祂是圣言的全部,所以可推知,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,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。不过,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:

⑴没有教义,就无法理解圣言。

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。

⑶然而,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22

Faith22.真正

Faith22.真正被称为爱的,是对主之爱,对邻之爱是仁。对人来说,对主之爱只能存在于仁里面;主正是在仁里面与一个人结合的。由于就其本质而言,信就是仁,所以可推知,没有人能拥有对主的信,除非他处于仁。结合从仁通过信而来;主通过仁与人结合,人通过信与主结合。结合是相互的,对此,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(102–107节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17

Faith17.从刚

Faith17.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: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,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;因此,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;信不是从它自己,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;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,或运作方法上的仁。所以,信产生良善,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。树不是信,树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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